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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可再生能源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》明確,可再生能源的現行差價補貼模式將轉變為“定額補貼+綠色證書收入”模式,再加上即將推行的全國碳市場交易機制,“十三五”期間,清潔低碳的可再生能源的環境效益轉化為經濟效益將有更大空間。
12月19日起,“最強霧霾”席卷中國北方,20多個城市啟動霧霾天紅色預警,多地PM2.5指數“爆表”。
要根治霧霾,治理大氣污染,仍要進一步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例,而近期國家發改委公布的《可再生能源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,也頗為“應景”。其中提到,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、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,將對環境起到積極作用
作為引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一項重要文件,《規劃》描繪出了“十三五”期間可再生能源“版圖”:到2020年,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7.3億噸標準煤,將新增約2.5萬億元投資。并對可再生能源經濟性指標、并網運行和消納指標、考核約束機制指標做出了要求。
“以前政策多關注新能源的投資建設,未來將更側重于新能源的成本降低以及消納問題。”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林伯強在接受《中國經營報》記者采訪時表示,“十三五”期間,可再生能源的電價政策將調整,平價上網將逐步實現,可再生能源補貼政策仍需要進一步完善。
值得關注的是,《規劃》中明確,可再生能源的現行差價補貼模式將轉變為“定額補貼+綠色證書收入”模式,再加上即將推行的全國碳市場交易機制,“十三五”期間,清潔低碳的可再生能源的環境效益轉化為經濟效益將有更大空間。
新增投資2.5萬億元
2015年,中國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為11.82%。按照中國向世界作出的減排承諾,到2020年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%;到2030年,這一比重將上升到20%。
要實現上述目標,發展清潔低碳的可再生能源勢在必行。
從具體的發展目標上看,到2020年,全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7.3億噸標準煤,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.8億噸標準煤;從發電指標上看,到2020年,全部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6.8億千瓦,發電量1.9萬億千瓦時,占全部發電量的27%。從可再生能源供熱和燃料利用指標上,各類可再生能源供熱和民用燃料總計約替代化石能源1.5億噸標準煤。
記者注意到,對于不同類型的可再生能源開發,“十三五”期間的任務也將有所不同。其中,水電發展強調“積極穩妥”發展水電,也提到要轉變觀念優化控制中小流域開發。
在風電領域,則是“全面協調推進”,主要將加快開發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,有序建設“三北”大型風電基地,積極穩妥推進海上風電開發。
而對于太陽能,要推動“多元化利用”,將全面推進分布式光伏和各類“光伏+”工程,有序推進大型光伏電站建設。
從《規劃》提出的投資目標上看,到2020年,水電新增裝機約6000萬千瓦,新增投資約5000億元,新增風電裝機約8000千瓦,新增投資約7000億元,新增各類太陽能發電裝機投資約1萬億元。加上生物質發電投資、太陽能熱水器、沼氣、地熱能利用等,我國“十三五”期間可再生能源或將新增投資2.5萬億元。
據可再生能源“十二五”的規劃預計,期間的投資總計約為1.8萬億元。意味著,“十三五”期間,中國新能源投資增速約為39%。
實際上,在“十二五”期間,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已經十分迅猛。數據顯示,“十二五”期間的水電、風電和光伏發電量都完成了預期目標。特別是光伏發電量,2015年底為4318萬千瓦,而“十二五”規劃的預期目標只有2100萬千瓦,相對于2010年底的80萬千瓦,年均增長率為122%。
“從投資的角度看,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前景仍然是很大的。”北京慧能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CEO任凱告訴記者,近年來各路資本加大了對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,在分布式光伏領域,不僅自己公司規模、效益增長很快,也明顯感受到有更多的資本在進入這個領域,因為競爭正在越來越激烈。
平價上網 補貼變身
由于風電和光伏上網電價均高于煤電,按照政策,財政會對高出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差價部分進行財政補貼,資金來源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。另外,新能源還享受著多重稅收優惠政策,比如所得稅“三年三減半”——前三年免除所得稅,后三年免收一半的所得稅。同時,增值稅享收50%的退稅政策。
在林伯強看來,可再生能源之所以在中國發展如此迅速,離不開政策推行的電價補貼、稅收優惠。但過度依賴政策,也造成了新能源發展的存在一些問題。
“之前新能源的一大問題就是價格比較高,相較于煤電競爭優勢較弱。”國家發改委一位人士認為,隨著風電機組造價和光伏組件的造價不斷在下降,企業成本下降,“平價上網”(和燃煤電價上網電價相同)將逐步實現。
該人士認為,國內很多地區的陸上風電已經具備了“平價上網”的條件,而光伏業將在三年時間實現這一目標,財政對新能源的補貼將逐漸減少,最終的目標是不補貼。
值得關注的是,《規劃》中也提到可再生能源的三個“挑戰”:現有的電力運行機制不適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需要、可再生能源對政策的依賴度較高、可再生能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。尤其著重強調了電價目標:到2020年,風電項目電價可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,光伏項目電價可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。
林伯強認為,由于還要考慮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,電價補貼將“逐年遞減”,新能源企業投資也要考慮這一因素,從《規劃》表述來看,電價補貼改革或加速進行。
任凱告訴記者,在公司的實際運作中,除了并網審批手續過于繁瑣外,另一大困擾就是度電補貼不能及時到位。
但目前可再生能源發現的現狀卻是補貼資金存在缺口,拖欠問題比較嚴重。
2016年8月,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在一次公開會議上稱,截至2016年上半年,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累計高達550億元,決策部門面臨著較大壓力。
“這并不意味著政策不需要繼續支持可再生能源。”林伯強表示,應適當調整可再生能源的補貼政策,由目前的上網電價補貼轉變為加強對分布式、儲能環節的補貼。
“現在的一大困擾就是棄風棄光問題比較嚴重。”華能新能源公司一位風電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,除了補貼之外,消納問題的解決同樣至關重要。
《規劃》中指出,將落實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,逐步建立新型電力運行機制和電價形成機制,探索多部制電價機制,建立煤電調頻調峰補償機制。
如果實現“平價上網”,是否意味著可再生能源沒有了競爭力呢?答案是否定的。在《規劃》中,也提到了再生能源將在“十三五”通過一些交易制度,通過其本身的環境效益轉化為環境效益。
現在,由于全國碳排放市場尚未建立,目前的能源價格和稅收制度尚不能反映各類能源的生態環境成本,沒有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建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。
經過了多地的試點,2017年中國將啟動運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。除此之外,實施“綠色證書交易”交易機制的呼聲在業內也越來越高。
所謂的“綠色證書”是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合法的認證,這個證書可以在能源企業間買賣,價格由市場競爭決定。
林伯強表示,綠色證書交易能否有效的關鍵,就需要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結合。首要要設定燃煤發電機組及售電企業的可再生能源配額指標,達不到的企業可以通過購買綠色證書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額義務。
《規劃》中也明確,要通過綠色證書市場化交易,補償新能源發電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,逐步將現行差價補貼模式轉變為“定額補貼+綠色證書收入”相結合的新型機制。再加上碳交易市場相對接,取消對可再生能源補貼也將具備條件。